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量:27801 收藏
认定高企的好处
资金奖励:江苏省各区域针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支持,最高45万元。
直降
40%
税收优惠: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开始可以享受所得税减按15%征收,相当于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了40%。
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100%加计扣除的政策。
苏州市各地高企认定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
高企奖励:
省与各市、县(市、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培育奖励,其中省级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
政策依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9〕41号)
注:往年政策仅供参考,今年政策暂未发布,具体以发布政策为准!
申报截止时间:8月15日
高企奖励:
对在苏州市申报,且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补;对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并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补。
政策依据: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苏科规〔2021〕2号)
申报截止时间:
4月28日、5月20日、6月17日、7月8日、7月29日
高企奖励:
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认定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认定奖励。
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7月5日、8月1日
高企奖励:
奖励15万元
政策依据:
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苏高新管〔2020〕52号)
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7月29日
高企奖励:
首次申报认定为高企的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为高企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都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意见》
申报截止时间:
5月6日、5月27日、6月15日、6月30日、7月15日、7月29日
高企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5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吴中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吴政发〔2021〕86号)
申报截止时间:
5至8月每月第一个周五即为截止节点(即:5月6日、6月3日、7月1日、8月5日,具体可致电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或各板块科技部门)
高企奖励:
首次认定,奖励25万元;再次认定,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相城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链政策十条(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0〕40号)
申报截止时间:
5月20日、6月17日、7月8日和8月1日(每年仅限申报1次)
高企奖励:
首次认定,给予15万元奖励;再次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吴发〔2021〕2号)
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7月29日。
高企奖励:
1.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5万元奖励;
2.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太仓市科技局发布《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啦!》
申报截止时间:
5月27日、6月22日、7月15日和8月10日
高企奖励: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15 万元资助。对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含中断后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5 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
《常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办法》
申报截止时间:
6月20日、7月10日、7月25日、8月10日和8月30日,(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高企奖励:
对纳入高企培育库并在三年内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期内,以每月15日、30日划定受理批次(如遇周末及法定休息日则顺延)即为:5月16日、5月31日、6月15日、6月30日、7月15日、8月1日截止)
高企奖励:
对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资助15万元。
政策依据: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