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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黄埔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集中受理中医药企业股权投资扶持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5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8/2024-05-31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投资金额已实际到账满6个月的中医药企业,按所获得投资金额的5%给予扶持,每年每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1、以《措施》有效期划分年度,第一年为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第二年为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第三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

  2、所获得的投资金额是指在所申报年度内实际到账的投资金额;

  3、同一笔投资已获得本股权投资扶持或本区其他股权投资扶持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在同一投资协议中的投资视为同一笔投资)。

  4、以同一股权投资机构的增加投资再次申请扶持的,只能按该机构投资额增量部分给予扶持资金。


具体申报条件

  在《措施》有效期内(2022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经营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中医药相关企业。

  中医药相关企业是指主要从事中医诊疗、现代中药、中医类医疗器械等中医药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且申请扶持时已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认定。

  (二)投资的股权投资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权投资机构及其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2.股权投资机构与被投资的企业在投资前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依据主要为《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已签订投资协议;

  (四)年度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资金额已实际到账满6个月(自投资款实际到账日起计算),并完成企业注册资本的商事变更登记;

  (五)投资行为须在《措施》有效期内实施(具体以投资协议签署及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且在申请奖励时该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尚未退出;

  (六)对企业进行投资后,股权投资机构持股股权比例小于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七)符合扶持条件的扶持资金直接划拨至申请单位基本账户。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它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中医药企业股权投资扶持申请审批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①单位名称与投资协议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②企业获得投资(本次申请扶持涉及的投资)后至今,申请企业历次涉及注册资本变更及股东变更的,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企业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统计关系证明(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盖章确认,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②“规模以下企业”(未达到规模以上或者达到规模以上但尚未办理入统手续的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盖章确认);

  7.税务征缴关系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上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本年度最新月份税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实际缴税的,相应提供无欠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场地证明文件(自建厂房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租用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场地无偿使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9.股权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公示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股权投资机构与申请企业的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2.每笔投资款银行流水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被投资当年可证明投资额度的审计报告、专项报告或验资报告(需为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自申请企业获得投资(本次申请扶持涉及的投资)后至今,历次更新的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登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申请之日的公司最新股东花名册(应包含: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合计等信息)(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6.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 《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申报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政策兑现”窗口进行预审;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第二批申报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政策兑现”窗口进行预审;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申报期过后(即2024年5月31日后)提交的政策兑现事项申请本次不予受理。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2024年上半年集中受理中医药企业股权投资扶持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穗埔府规〔2022〕3号)第十条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3〕2号)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相关内容,现我局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集中受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中医药企业股权投资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先完成注册,然后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办理网址: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170。


 二、申报要求

  满足办事指南申请条件,且投资款实际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三、申报进程

  (一)第一批申报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政策兑现”窗口进行预审;

  2024年4月28日-5月10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二)第二批申报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政策兑现”窗口进行预审;

  2024年5月11日-5月31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特别说明:申报期过后(即2024年5月31日后)提交的政策兑现事项申请本次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受理

  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期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区“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五、业务咨询、举报电话

  1.区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徐曼,32290270;

  2.区“政策兑现”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3.QQ群号:854036051(申报单位请务必实名加入QQ交流群,方便了解业务通知、交流和咨询等事项);

  4.区科技局举报电话:82111213,投诉邮箱:jc@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