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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3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9/2024-05-08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在《办法》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二)补贴期为《办法》有效期内实际租赁月份,从企业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际发生租金之日起。

  (三)租赁时间范围以经属地街道备案的租赁合同上的租赁时间为准,租赁面积以经属地街道备案的租赁合同载明的面积(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为准。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智慧车载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

  (二)企业须在申报租金补贴当年新引进并入驻经认定的“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且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三)申请租金补贴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为企业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得对外转租、分租,不得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充分使用,不得长期空置、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务。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法人(或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则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局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当月上一个月度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当月上一个月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提供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本验证报告(包括验资报告正文、附表及有关附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企业所使用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企业租用办公及生产用房费用投入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申请企业已支付申请年度办公场地租金凭据(包括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经属地街道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租赁场地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门牌照片、办公环境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办公场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地点、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办公用途、使用部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4.承诺书(原件,法人(或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和《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2〕5号)等要求,我局启动2022-2023年度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入驻“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三、申报范围

  2022年-2023年入驻经认定的“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大厦或园区的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智慧车载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且实际发生租金。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8440。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晓雨;联系电话:82118440)


原文链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