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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黄埔区关于开展知名设计奖项扶持(美谷10条) 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量:3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4/2024-05-13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国际奖项:

  1.对获得红点设计大奖产品设计类别“至尊奖”、“优胜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扶持;

  2.对获得IF产品设计及包装设计类别“IF金奖”、“IF设计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扶持;

  3.对获得IDEA金奖、银奖、铜奖、入围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扶持。

  (二)国内奖项:

  1.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扶持;

  2.对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

  3.对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钻石奖、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

  (三)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产品同时获得多个奖项,从高且仅给予一次扶持,可申请补差额。

  (四)已获本扶持的企业自扶持资金到账起五年内被撤销所获奖项的,应主动退回全额扶持资金。

  说明:本扶持资金应用于日常运营和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发放员工奖金等福利性开支。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研、监督、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



具体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或机构;

  (二)生产的产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评选机构设立的涉及美妆产业领域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奖项,且获奖时间在《办法》有效期内;

  (三)获奖载体为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对外公开的国内品牌化妆品。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经办人签名,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2.《美妆产业知名设计奖项扶持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局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当月上一个月度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当月上一个月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获得由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评选机构设立的涉及美妆产业领域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承诺书(原件,法人(或受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3日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开展知名设计奖项扶持(美谷10条) 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6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埔市监规字〔2022〕2号)等要求,我局启动知名设计奖项扶持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知名设计奖项扶持(美谷10条)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3日


 三、申报范围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或机构;

  (二)生产的产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评选机构设立的涉及美妆产业领域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奖项,且获奖时间在《办法》有效期内;

  (三)获奖载体为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备案并对外公开的国内品牌化妆品。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053235。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许黛;联系电话:82053235)


原文链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