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费扶持(知识产权10条2.0)政策兑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量:436 收藏
按照企业或机构上年度为本区权利人或申请人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为本区权利人或申请人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费用的,可申请知识产权保费奖励。
投保的知识产权指已授权或申请中的知识产权,其权利人或申请人为本区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机构。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机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机构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纳税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年度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情况说明(如该险种是针对企业具体知识产权投保的,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即可;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保险保障对象属于企业具体知识产权的,提供所投保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授权的知识产权提供授权证书;申请中的知识产权提供受理通知书,排列顺序须与清单一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知识产权保险单(以批量报备形式投保的需同时提供保险合同和保险批改相关文件,排列顺序须与清单一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知识产权保险缴费发票及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承诺书(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材料中如有非中文材料的需提供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月17日(星期三)至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费扶持(知识产权10条2.0)政策兑现项目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穗埔府规〔2020〕12号)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知规字〔2020〕2号)的政策要求,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费扶持(知识产权10条2.0)政策兑现项目受理。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单位按相关办事指南要求自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至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期间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科联系电话:82119589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冼女士,联系电话:82119589)
原文链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