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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通知——支持新型离岸贸易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78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07/2024-03-31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支持方向1

  对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离岸贸易业务收汇额每达到1000万美元,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当年累计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支持方向2

  从企业在大兴区注册满三年后第四年开始,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离岸贸易业务收汇额年度增量每达到1000万美元时给予企业2万元补助,当年累计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方向1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注册期在三年以内;

  2.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代码为122010)收汇额超过5000万美元。


  二、支持方向2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注册期超过三年(不含3年),为第四年;

  2.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离岸贸易业务收汇额比上一年实现同比增长且增长规模不低于1000万美元。



申报材料

  一、支持方向1

  (1)《大兴区支持新型离岸贸易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5-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的征信查询结果证明(下载报告或截图);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离岸贸易合同复印件、汇总表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业务代码为122010),收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出口额换算成美元,折算率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申报当年(2023年)12月份《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汇率;

  (7)企业申报当年(2023年)相关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及汇总表;

  (8)《信用承诺书》(附件5-2)

  (9)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机构)公章,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


  二、支持方向2

  (1)《大兴区支持新型离岸贸易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5-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的征信查询结果证明(下载报告或截图);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报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申报企业2022年、2023年离岸贸易合同复印件、汇总表及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6)2022、2023年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及汇总表,收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出口额换算成美元,折算率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年12月份《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汇率;

  (7)申报企业2022、2023年相关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及汇总表。

  (8)《信用承诺书》(附件5-2)

  (9)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机构)公章,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



申报时间

  3月31日前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通知

 

各镇街、基地(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兴商发〔2023〕2号),加快促进对外贸易、离岸贸易、首店经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项目。

  一、征集内容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对符合本通知规定且同时符合大兴区其他支持政策规定的,按照“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方式

  1.企业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官网”(www.bjdx.gov.cn)点击“产业大兴-政策服务-政策申报”,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镇街、基地(园区)初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请各镇街、基地(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完整性,由属地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区商务局。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同时刻光盘报送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光盘上标注企业名称+申报类别)。

 

  三、申报时间

  《大兴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征集及审核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2),线下申报材料请各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到所在镇街、基地(园区)。

  请各镇街、基地(园区)于2024年4月7日前,将本区域内项目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提升外贸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项目材料,请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贸管理科(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甲14栋8层808室)。

  项目联系人:郑露;联系电话:010-81298244。

  (二)申请首店经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材料,请报送至区商务局市场运行管理科(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甲14栋8层806室)

  项目联系人:史文亮;联系电话:010-81298230;

  项目联系人:马敬仪;联系电话:010-81298224。

  注: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支持方向二: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改造升级项目材料,请报送至区商务局流通发展科(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甲14栋7层707室)。

  项目联系人:李越;联系电话:010-81298261。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手续合规、完备。

  (二)申报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三)请各镇街、基地(园区)积极组织指导属地企业申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

  2024年3月7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214007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