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量:174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2-01/2023-12-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1.紧扣“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

  2.结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典型性、创新性。

  3.具有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持续稳定,行之有效,能充分展现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实践效果。

  4.已入选2021、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推选活动的案例,不再参与本年度推选。

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申报流程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每个类别报送2-3个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候选名单并加盖公章,推荐名单请注明推荐顺序。

  (二)填写《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表),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照片3-5张,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相关视频不超过3个,单个时长需在3分钟以内)。园区和企业案例简介需涵盖低碳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成效等;社区案例简介需涵盖社区低碳理念、社区整体建设等;个人案例简介需涵盖个人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个人绿色低碳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等。

  (三)请按照“XX省(区、市)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推荐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含说明)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如“北京市XX推荐材料.zip”“北京市XX推荐表.doc”“北京市XX照片(照片说明).jpg”“北京市XX视频.mp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高 月、周恋彤、杨 俊

  电 话:010-84665633

  邮 箱:zmzyz@ceec.cn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提升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在2023年“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中启动了系列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拟征集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等四个类别的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以及面向公众开展宣讲、体验或实践活动的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系列典型案例获选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两微发布,生态环境部将选取部分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倡导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现将《2023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推选活动方案》《2023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按方案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