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北京市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量:1353 收藏
2023年当年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满足标准的企业需要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提供首次升规佐证材料以及所在区推荐函(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
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报”,按照填报指引进行申报。
北京市关于开展2023年当年升规先进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详见我局官网通知公告)方向12“升规稳规创新奖励”关于“对2023年度新建投产(开工)且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的要求,现开展具体组织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2023年当年新建投产(开工)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二、材料要求:满足标准的企业需要签订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承诺书、提供首次升规佐证材料以及所在区推荐函(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立即申报”,按照填报指引进行申报。
四、政策咨询:经济运行处:010-64021797;010-55578191;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010-82176966,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010-5557855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
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310/t20231027_3289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