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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量:62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12/2023-08-30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全国总决赛设置企业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6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8名。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定制“空间+金融+政策”组合式政策包,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

申报流程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赛事计划见附件2);区域赛共35个,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专题赛共13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3),以上两种报名途径选择一种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010-68200397

  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 010-68200382

  邮箱:cnmaker@dreamdt.cn

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赛事计划见附件2);区域赛共35个,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专题赛共13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3),以上两种报名途径选择一种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赛事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不得随意套开、增设展会、赛事或论坛。区域赛、专题赛主办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填写《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4),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二)各赛事主办单位须在大赛官网开通赛事专区,并及时完成报名项目审核,及时更新大赛官网的赛事信息。各赛事均须在全国总决赛前完赛,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赛事举办单位须在9月10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

  (三)各赛事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赛事所有费用不得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及其公司账户。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决赛现场进行公证、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和公布。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010-68200397

  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 010-68200382

  邮箱:cnmaker@dreamdt.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3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2f403644f1b745dcb300c8c866fbdd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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