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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启动2023年度金湾工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量:104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6-20/2023-09-2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成功评定为“金湾工匠”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金湾工匠”推荐方式分为企业推荐和院校推荐,每年的认定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企业推荐的认定名额每年不超过25名,院校推荐每年不超过5名,最终认定名额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调配。

  已获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等人才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范围。

  (一)企业推荐

  由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企业”)(系统自动匹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说明:“名录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动态更新,每年由区科工信局牵头制定。

  (1)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最多给予2个推荐名额;

  (2)上一年度产值规模5亿元以下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个推荐名额。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和参加社会保险;

  (2)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业绩贡献(符合其中之一):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新技艺、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贡献,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培养企业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专技绝活,在企业中产生影响等。

  (二)院校推荐

  由金湾区内高校或职业(技工)院校(系统自动匹配)推荐,每所院校给予1个推荐名额,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学生;

  (2)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定名次的或参加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上年度《申报收入证明》(在校学生无需提供);

  (三)业绩贡献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


申报流程

  (一)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

  (二)申请流程

  由用人单位或院校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法人账号”(企业管理员)进行推荐上报。

  说明:推荐单位如果需要授权申请人自行填写《项目申报书》的,可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tyrz.gd.gov.cn/ ,添加申请人为“单位经办人”,填报后推送至“企业管理员”处,由企业管理员进行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7262615

  地 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


  名录企业申报咨询

  经办机构: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7263009、7263812、7261993、7262663

  咨询QQ群:105434535


通知原文

  关于启动2023年度金湾工匠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湾区深入实施“金英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申请指南》(珠金人社〔2023〕11号)第七项“实施金湾工匠培育行动”事项申请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金湾工匠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


  二、推荐方式与条件

  “金湾工匠”推荐方式分为企业推荐和院校推荐,每年的认定名额不超过30名,其中企业推荐的认定名额每年不超过25名,院校推荐每年不超过5名,最终认定名额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调配。

  已获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等人才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范围。

  (一)企业推荐

  由符合《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名录和创新驱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企业”)(系统自动匹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说明:“名录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动态更新,每年由区科工信局牵头制定。

  (1)上一年度产值规模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最多给予2个推荐名额;

  (2)上一年度产值规模5亿元以下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个推荐名额。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和参加社会保险;

  (2)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业绩贡献(符合其中之一):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新技艺、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贡献,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培养企业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专技绝活,在企业中产生影响等。

  (二)院校推荐

  由金湾区内高校或职业(技工)院校(系统自动匹配)推荐,每所院校给予1个推荐名额,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学生;

  (2)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定名次的或参加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的。


  三、补贴标准

  成功评定为“金湾工匠”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四、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网上填写,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上年度《申报收入证明》(在校学生无需提供);

  (三)业绩贡献佐证材料。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平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

  (二)申请流程

  1. 由用人单位或院校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法人账号”(企业管理员)进行推荐上报。

  说明:推荐单位如果需要授权申请人自行填写《项目申报书》的,可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tyrz.gd.gov.cn/ ,添加申请人为“单位经办人”,填报后推送至“企业管理员”处,由企业管理员进行推荐上报。

  2. 初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对申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产值等认定资格条件情况进行核查。

  3. 评审和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年度“金湾工匠”总体申请情况,组建评委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可组织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专项会议审定。

  4. 审定和公示。名单经局专项会议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5.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并编制补贴名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规定拨付至“金湾工匠”个人银行账户。

  6.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7262615

  地 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10室

  7. 名录企业申报咨询

  经办机构: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7263009、7263812、7261993、7262663

  咨询QQ群:105434535

  说明:名录企业查询可通过“金湾人才”微信公众号,发送“2023年名录企业”下载查阅。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

http://www.jinwan.gov.cn/zhjwrsj/gkmlpt/content/3/3542/post_3542304.html#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