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量:2982 收藏
入选生态合作伙伴的单位将被授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称号,共同参与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各项行动,获取智能制造政策资讯、公共平台、技术、供需对接、展会、人才、金融等资源支撑。
支持地方政府对入选合作伙伴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措施。响应入选伙伴迫切需求,分类重点推送和辅导工信部门智能制造等相关政策。对入选伙伴的优质资源、经验做法、先进技术等通过网络平台、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宣传。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二)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拟申报单位在符合上述要求以及附件1相关领域遴选条件基础上,对应填写申报书(申报指南的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地市工信部门汇总后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入选第一、二批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3年)》直接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填写申报书(申报指南的附件2),并提供营业执照、近3年审计报告、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信用中国报告、承担项目、服务案例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市工信部门汇总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评审专家组复核后予以直接认定。
4月10日前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信部门;各地市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和复核,对通过评审及复核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
为加快培育我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结合实施《“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广东制造业当家战略》等部署要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3年)》,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抓好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大对行动计划的宣传,鼓励支持优质企业加入生态合作伙伴群,不断提升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质量,为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各类资源要素支撑。
二、请各地按照附件2《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2023年)申报指南》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严格把关,并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上报文、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7日
(联系人:黄永基、莫玉婷,联系电话:83134211、83135943)
原文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129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