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量:2099 收藏
笫九条广州市孵化器培育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市级孵化器认定:
1. 广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创业、企业管理等经验或接受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投融资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名。
2. 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并至少报送1年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3. 孵化场地集中, 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 3000平方米, 属租赁场地的, 应当保证自申请之日起 3 年以上有效租期。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 )不低于总面积 的 60 %, 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20%。
4. 具备投融资服务的能力 ,设立或合作设立不低于 300 万元的孵化资金且实际投资在孵企业不少于 1 家; 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3 家。
5. 在孵企业不少于20 家。能够提供细分产 业领域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且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申请专业型市级孵化器认定; 专业型市级孵化器的 在孵企业不少于 15 家, 且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 生产的在孵企业占比不少于 60%。
6. 巳申请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不少于 10 家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不少于 5 家。
7. 上年度毕业企业不少 于1家或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以上( 含)赛事中获得优胜奖的入驻企业不少于 3 家。
(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二)2021年火炬统计报表和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证明;
(三)运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情况;
(四)孵化器内控管理制度;
(五)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文件);
(六)在孵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七)在孵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八)设立孵化资金、在孵企业投融资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企业毕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专业技术服务情况(适用于专业型市级孵化器认定)。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2022年12月30日前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提交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三)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单位组织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认定建议意见。
(一)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先生、陈先生;
电话:13751888094、1802864820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
(二)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平台基地处。
联系人:卓美辰、刘燕霞;电话:83124060、8312416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市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纳入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范围的,且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二)2021年火炬统计报表和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证明;
(三)运营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情况;
(四)孵化器内控管理制度;
(五)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和孵化场地功能划分图(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文件);
(六)在孵企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七)在孵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八)设立孵化资金、在孵企业投融资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企业毕业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专业技术服务情况(适用于专业型市级孵化器认定)。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提交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三)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单位组织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认定建议意见。
四、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汇总材料交至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五、联系方式
(一)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先生、陈先生;
电话:13751888094、1802864820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
(二)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平台基地处。
联系人:卓美辰、刘燕霞;电话:83124060、8312416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8717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