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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量:16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5/2022-11-14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疫情防控专题

  2023年计划支持约3个项目,其中:

  1.支持疫情防控重大科技项目1项以内,重点支持每项60万元以内。

  2.一般疫情防控项目2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内。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抗疫一线工作经历或扶贫经历的项目。鼓励融汇我市优质资源联合申报;项目牵头单位需熟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运行,能够应用区、镇街两级疾控机构实施突发传染病调查实践。对于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上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二)卫生科研专题

  2023年计划支持约15个项目,其中:

  1.支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等项目2项以内(其中区属医院不少于1项),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

  2.重点卫生科研项目3项以内(其中区属医院不少于1项),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

  3.一般卫生科研项目10项以内,每项5万元(含)以内。

  原则上支持中医名科建设及中医关键治疗技术的科技攻关项目占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抗疫一线工作经历或扶贫经历的项目。对于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上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三)教育科研专题

  2023年计划支持约15个项目,其中:

  1.支持教育重大科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项以内,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

  2.重点教育科研项目3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内;

  3.一般教育科研项目10项以内,每项5万元(含)以内。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扶贫或支教工作经历的项目。对于申报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上项目支持方式为前资助。

  (四)科技人才培育专题

     2023年计划支持1个项目,支持经费90万元,项目期限为一年。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拨付50%。

  (五)软科学研究专题

      本专题2023年计划支持约3个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拨付50%。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次民生科技项目旨在紧密围绕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教育、人才、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使科技成果为惠民、富民作出贡献,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项目必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或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

  (三)科研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四)项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应用推广价值;

  (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支持重点

  (一)疫情防控专题

  围绕区域疫情防控短板不足和突出需求,通过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技术手段、人员知识结构素养、实践操作技能培养,通过遴选省市区高质量师资,针对指挥型、管理型和专业型传染病区域防控人才培养目标,开发研究系统化、规范化、可推广的课程体系。对辖区内基层和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周边和/或外市的疾控机构人员,应用以上课程体系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的针对性、体系化培训实践,构建重大传染病区域防控人才体系。实现疫情防控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发展,探索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骨干人才驱动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发展的新模式。

 

  (二)卫生科研专题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推动荔湾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综合试验区和荔湾中医药强区建设,重点支持符合荔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科研发展计划、医疗卫生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与高等院校或大型医疗卫生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医疗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科学管理研究、中青年卫生科研工作者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理论探索,促进荔湾区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的培养,打造荔湾区名医、名院、名科和特色卫生医疗服务品牌,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竞争力和综合技术实力,创新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技术及应用。支持开展中医经典名方或药剂、特色中医诊疗技术研究和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面向区辖内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荔湾区整体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三)教育科研专题

  重点支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区属教育机构的综合学科建设与发展、教学模式创新、特色校本课程设计、学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德育品牌和模式创新、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民族文化进校园研究等,强化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和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青少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四)科技人才培育专题

  根据荔湾区人才工作及产业发展需求,为解决荔湾区企业家科技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发展方向的瓶颈问题,实现荔湾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构建完善的荔湾科技企业家综合服务体系,培养荔湾科技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助力荔湾区“三大平台”建设,拟组织“扬帆计划”科技企业人才培训班。本专题需完成如下指标:1.45家以上(含)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2.开展8次以上(含)的国内知名大学课程;3.开展国内省外高校及知名企业外出游学课程1次,每次课时不低于20个课时;4.开展政策宣讲或名企参访不低于8场;5.开展学员企业互访不低于10场;6.超过90%的企业负责人通过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五)软科学研究专题

  本专题重点支持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一个定位、两大引擎、三大平台”发展思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规划,结合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科学对策建议。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专业优势选择申报,不得自行命题,亦不能改变研究方向或降低预期成果要求。本专题限于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或产业链链主单位申报。本专题2023年计划支持约3个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含)以内。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拨付50%。各研究题目如下:

  1.荔湾区制造业“四化”转型升级发展研究

  预期成果:形成荔湾区制造业“四化”转型升级发展研究专题报告。

  2.科技赋能荔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预期成果:形成科技赋能荔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专题报告。

  3.荔湾区中医药健康产业链发展研究

  预期成果:形成荔湾区中医药健康产业链研究分析报告。

  2023年度民生科技项目均需符合荔湾区的实际需求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如果项目不符合则不予立项。若某个专题的某个层次符合条件的项目数量不足,或该层次所有申报的项目质量不高,视实际情况可直接取消该层次或调剂部分资金到该专题的其它层次。鼓励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申报书;

  (二)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三)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和成果归属等问题;

  (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五、《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参考

  (一)立项依据

  1.项目研究目的和意义

  2.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二)研究内容和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

  2.主要创新点

  3.主要完成指标

  (三)研究方法及实施计划

  (四)计划工作进度

  (五)研究项目组人员安排

  (六)项目经费预算

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前

申报流程

  (一)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区教育局组织筛选教育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筛选疫情防控专题、卫生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荔湾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五)2023年度民生科技项目合同期统一从2023年4月1日起,项目经费计划于2023年拨付。


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510室

  联 系 人:宋雨帅

  联系电话:020-81376707、81243929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荔湾区“一个定位、两大引擎、三大平台”发展思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开始征集。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是疫情防控专题、卫生科研专题、教育科研专题、科技人才培育专题和软科学研究专题。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社会团体,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三)对于已承担区民生科技项目,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计划进度要求应该完成,但仍未完成或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单位,一律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期末应有明确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或公益考核验收指标。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民生科技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2023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区教育局组织筛选教育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筛选疫情防控专题、卫生科研专题申报项目并加具推荐意见,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荔湾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五)2023年度民生科技项目合同期统一从2023年4月1日起,项目经费计划于2023年拨付。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510室

  联 系 人:宋雨帅

  联系电话:020-81376707、81243929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

http://www.lw.gov.cn/gzlwkgsx/gkmlpt/content/8/8639/post_8639158.html#1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