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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4 浏览量:19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08-04/2022-08-17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直流桩100-125元/千瓦、交流桩15-25元/千瓦、换电设施500-600元/千瓦。

具体申报条件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黄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 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2000 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八)申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运营各环节安全责任人。

  (九)申报项目应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须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打印胶装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

  3.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照片等)(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

  4.20XX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原件加盖单位盖章);

  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已补贴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并附上相应佐证材料,如资金下达文件,申报文件等等(原件加盖单位盖章);

  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7.申请2021年度资金补贴对应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8.工信部门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9.羊城充平台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10.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对于申报企业设备为自主研发或组装生产,不能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的情况,企业可以提供充电基础设施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或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充电设施照片及铭牌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出具验收报告的单位具备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证书》,证书附件中检验标准包含(NB/T33004)(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申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管理制度须包含流程监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管理团队情况及运维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项目建设租赁场地的提供:土地及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7.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17日17:00前。

  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完成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联系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附件)的相关内容,确有疑问的再来电咨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电话:82378447。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19〕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2〕1号),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黄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的非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 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充电设施建设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2000 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及跨区申报。

  (八)申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范,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运营各环节安全责任人。

  (九)申报项目应满足消防、安全等要求。


  二、申报事项及时间

  本次组织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8月17日17:00前。

  企业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对于符合条件的但在正式申报时间段内未完成申请的企业,后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因政策兑现受理期,电话咨询业务量大,多存在占线、无法接听、或其他不能及时接听的情况,请各申请企业认真研究通知、办事指南(附件)的相关内容,确有疑问的再来电咨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联系电话:82378447。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日

原文链接:

https://zcdx.gdd.gov.cn/wedPc/notificationDetail?param=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