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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浏览量:16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03/2021-11-10
  • 项目类型 :
      公共/示范平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申报时间

  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敬府,电话:83123979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80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方向的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及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送达时间为准)报我局(生产服务业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楼),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方向请按要求报送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详见附件通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王敬府,电话:83123979)

原文链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787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