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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量:23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5-21/2021-05-24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报废船舶、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及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具体申报条件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报废船舶、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及建筑垃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可细分为研发、应用、推广三类,其中研发类是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用类是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技术设备;推广类是指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环境友好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工艺技术设备。

申报材料

  1.研发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2.应用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推广类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4.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申报时间

  5月24日前

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工信局或广东省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 号)的要求,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向市工信局或广东省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请自行登录工业化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

  通过市工信局申报的,请于5月24日前由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把经核查的申请材料报市工信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初审后提交;通过省级协会申报的,根据该协会要求的流程申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5 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彭小平,联系电话:22239982)

原文链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3524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