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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四川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量:301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1-29/2021-03-2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具体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如在2021年度申请项目,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2.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申报材料

       申请书

申报时间

       集中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32016时。

申报流程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瑶028-86671925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四川省自2018年起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聚集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围绕前沿技术、防灾减灾与生态保护、现代能源与交通、现代医药等相关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启动区域联合基金申报工作,根据《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集中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16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1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项目组织动员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优势研究团队情况,充分整合资源,围绕重点领域,调动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主动进行宣传发动,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任务分解。


       二、准确把握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

       请各依托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要注意把握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改革和申报要点。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指南和通知通告,注意把握好指南调整要求。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重点产业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关科学问题,认真撰写申请书。


       三、加强辅导提高申报质量

       各依托单位应积极组织领域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交流项目申报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申请书撰写水平;充分发挥指导专家作用,组织听取项目汇报、开展项目预审、提出修改意见,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各依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与协作,加强与科技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沟通和联系,共同为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成瑶028-86671925


       附件: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四川节选)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1/29/6d029a189f484de69cf115953f5b6f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