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广州市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量:612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2-24/2021-02-01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广东专利金奖:30万元/项
       广东专利银奖:20万元/项
       广东专利优秀奖:10万元/项
       广东杰出发明人奖:10万元/项


具体申报条件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8. 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1.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要求。

    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2.申报广东杰出发明人的要求。

  申报人应为广州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州市;

申报材料

       (一)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或《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项目)》;

       2.专利证书;

       3.专利公告的说明书,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

       4.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独立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者新颖性检索报告;

       5.实施单位单独申报时,要提供专利权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及对该专利享有合法实施权的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6.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以共同申报,或通过协商由部分单位申报,放弃申报的单位要提供放弃申报的声明;

       7.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社会效益说明,要加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特殊产品是指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物实验、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市场准入证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在未获得主管行政部门批准之前,不得申报广东专利奖;

       10.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

       1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提供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12.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商誉情况等。

       (二)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材料

       1.《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

       2.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

       3.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履历及继续从事技术创新工作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技术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出口额等经济指标;

       6.专利技术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专利技术生态效益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

       8.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获得课题资助、获奖情况等。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校斌,电话:83228353)

 


通知原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0〕6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区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利项目和优秀发明人,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申报推荐。

  二、选择通过市局推荐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申报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2)根据省局通知中申报指南要求,于2月1日(星期一)24:00时前完成系统申报,过期不推荐;

  (3)填写《第八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简要情况表》(附件2)和《专利项目申报理由》(附件4);

  (4)申报专利为获得第一、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核心专利,请在《第八届广东专利奖专利申报项目简要情况表》“专利获奖情况”栏中注明;

  (5)将填写好的附件2、4电子版及第一、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专利项目申报理由》(附件4)单位盖章后扫描件(PDF格式)存入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U盘或者光盘中,于2月1日17:00时前提交到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8楼8B01(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楼上),联系人:乔锦杨(电话:81309319)、区明思(电话:81303421),过时不再受理。

  (6)系统提交材料或报送材料不齐全,我局不推荐。

  2.申报广东杰出发明人的要求。

  (1)申报人应为广州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州市;

  (2)申报人按照省局申报指南,下载并填写《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收集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并扫描(PDF格式),将《广东专利奖申报书(广东发明人)》及扫描材料合并生成一个WORD文档(申报书在前,其他材料在后的顺序),以“广东杰出发明人+姓名”命名,存入U盘或者光盘;

  (3)填写《第八届广东专利奖发明人申报项目简要情况表》(附件3)、《发明人项目申报理由》(附件5),并将《发明人项目申报理由》(附件5)单位盖章形成扫描件(PDF格式)后,将上述三个文件电子材料存入以“姓名”命名文件夹的U盘或者光盘中;

  (4)于2月1日17:00时前将光盘提交到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8楼8B01(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楼上),联系人:乔锦杨(电话:81309319)、区明思(电话:81303421),过时不再受理。

  (5)材料不齐全的,我局不推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覃校斌,电话:83228353)

原文链接:

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152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