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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335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26/2020-07-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

  1.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以补偿资金池形式,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详见附件2)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对于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高成长中小企业),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获得市级贴息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报省级贴息。(详见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我市并获得股权融资项目,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给予奖补。(详见附件3)

  (三)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4.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专题。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在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5.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详见附件4)

  6.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具体申报条件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

  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

  (一)扶持对象

  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

  (二)扶持范围和额度

  以补偿资金池形式,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

  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

  (一)扶持对象

  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贷款到账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均要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获得市级贴息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报省级贴息。


  (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在2017、2018、2019年“创客广东”大赛中获奖,落户我市行政区域并已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


  (三)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奖补对象: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业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具体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中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其他企业。

  2.工商登记注册经济类型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以下混合经济: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范围,各区可根据《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国统办字〔2011〕99号)与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类型进行比照。

  (二)主营业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属于实体经济领域,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

  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包括科创板),在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省市两级工信部门补助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费用。

  1.上市辅导备案时间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上记载的备案日期为准。

  2.中介费用主要指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四类费用。其他与上市无关的中介费用,不予补助。

  3.企业从签订中介协议开始直至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可以分两个阶段申报补助:第一阶段是企业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对其项目申报前支付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二阶段是企业上市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回执后(科创板上市企业申请材料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回执),对其未获得补助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一阶段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两个阶段累计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已经终止辅导的企业,不得申报奖补资金。

  (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1.新三板挂牌时间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上记载的挂牌日期为准。

  2.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日期为准。

  3.已经从新三板摘牌或者退出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不得申报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1.申报主体为市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

  2.直接融资的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准,须同时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

  3.在直接融资资金到账前已经摘牌的企业不列入本次补助范围。

  4.原有股东增资不列入本次补助范围。

申报材料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

  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2-1);

  3.省级再担保机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与国家担保基金签署的合作协议;

  5.机构2019年经营情况;

  6.过去两年审计报告及上年末财务报表;

  7.代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2-2)

  2.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和经银行盖章确认的申请表(见附件2-3、2-4);

  3.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4.申报单位2019年审计报告;

  5.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复印件),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以及银行贷款的有效证明。


  (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专题申请表(见附表3);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4.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文件、融资资金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和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增资扩股验资报告(如有)、增资扩股协议或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三)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专题一(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汇总表和申请表(见附表4-1、4-2);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中国证监会受理回执(如有);

  4.申报单位2019年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为推进上市过程中所产生的审计、律师、证券、财务顾问等中介费用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和相关合同证明(复印件)。

  专题二(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汇总表和申请表(见附表4-1、4-2);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同意新三板挂牌的文件、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证明材料(如有);

  4.申报单位2019年审计报告。

  专题三(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1.封面及真实性承诺函(附件5、6);

  2.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汇总表和申请表(见附表4-1、4-2);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4.在省内(除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证书、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增资扩股证明文件(原件)、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文件、融资资金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和企业会计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增资扩股验资报告(如有)、增资扩股协议或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5.申报单位2019年审计报告。

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5月26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19日(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7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5),填写承诺函(见附件6),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公章后制作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指引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下载。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83757003,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5月26日开始,各区业务主管部门须在6月29日前(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8月3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7、8)

  1.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

  (2)填报:企业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并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5月26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19日(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7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6月26日前(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8月7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2.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其一: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1)申报系统5月26日开放至7月31日,区业务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8月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8月3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分专题汇总,须在8月7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其二:其他专项

  (1)申报系统5月26日开放至6月19日,区业务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6月26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26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分专项汇总,须在6月29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楼702室)。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联系方式

  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省高成长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联系人:郭炳蔚、陈雪薇,电话:83123857、83123826;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联系人:麦洪辉,电话:83123928;电子邮箱:jmwzxj@gz.gov.cn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越秀区科工信局、天河区科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见附件1)要求,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

  1.融资再担保代偿专题。以补偿资金池形式,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详见附件2)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题。对于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高成长中小企业),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获得市级贴息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报省级贴息。(详见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对“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我市并获得股权融资项目,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给予奖补。(详见附件3)

  (三)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4.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专题。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在2016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5.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详见附件4)

  6.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专题。对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引要求提供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5),填写承诺函(见附件6),用A4纸打印、装订、加盖公章后制作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包含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指引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下载。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83757003,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自5月26日开始,各区业务主管部门须在6月29日前(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8月3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7、8)

  1.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

  (2)填报:企业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企业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并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5月26日9: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6月19日(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7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6月26日前(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在8月7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2.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其一: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

  (1)申报系统5月26日开放至7月31日,区业务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8月3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8月3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分专题汇总,须在8月7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其二:其他专项

  (1)申报系统5月26日开放至6月19日,区业务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6月26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26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分专项汇总,须在6月29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楼702室)。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pdf

  2.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专项申报指引.doc

  3.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指引.doc

  4.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申报指引.doc

  5.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封面(样板).doc

  6.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承诺函(样板).doc

  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区用户系统操作手册.doc

  8.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9.区联系方式.xls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1日

  (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省高成长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补联系人:郭炳蔚、陈雪薇,电话:83123857、83123826;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联系人:麦洪辉,电话:83123928;电子邮箱:jmwzxj@gz.gov.cn)

原文链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849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