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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9 浏览量:28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1-29/2019-03-01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上市挂牌融资项目:

       1、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上市辅导备案时间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上记载的备案日期为准。

       2)中介费用主要指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四类费用。其他与上市无关的中介费用,不予补助。

       3)企业从签订中介协议开始直至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可以分两个阶段申报补助:第一阶段是企业经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后,对其项目申报前支付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二阶段是企业上市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回执后,对其未获得补助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第一阶段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两个阶段累计获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已经终止辅导或者终止上市的企业,不得申报奖补资金。

       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2、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1)新三板挂牌时间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上记载的挂牌日期为准。

       2)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日期为准。

       3)已经从新三板摘牌或者退出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不得申报相应的奖补资金。

       3、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企业按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1)申报主体为省内(不含深圳)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

       2)直接融资的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为准,须同时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

       3)在直接融资资金到账前已经摘牌的企业不列入本次补助范围。

       4)原有股东增资不列入本次补助范围。

具体申报条件

       上市挂牌融资项目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业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具体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中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其他企业。

       2、工商登记注册经济类型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以下混合经济: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3、主营业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属于实体经济领域,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应收账款融资项目情况表

       3.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项目情况表

       4.支持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项目情况表

       5.支持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项目情况表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9日-2019年3月1日

申报流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 企业按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于3月1日下班前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联系人:叶静怡; 联系电话:2210306;地址: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21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静怡; 联系电话:2210306;地址: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212室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 2019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 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 库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 企业按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于3月1日下班前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联系人:叶静怡; 联系电话:2210306;地址: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212室)。

  专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

/news/info/17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