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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的通知(贷款贴息方式)

发布时间:2019-07-18 浏览量:285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9/2020-01-31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贷款贴息方式。省财政给予贴息的贷款资金原则上应是银行针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高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项目单位须凭利息支付清单申请贴息。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及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等,不予贴息。

扶持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投产,企业新成立一年以内的投入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项目已取得由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四)2003年以来承担省工信厅(含原省经贸委、省工信委)技术改造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是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本专题。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同时,申报不同资助方式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贷款贴息方式:

       1.项目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且未曾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贴息扶持。

       2.项目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备案金额),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3.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相关凭证。

       4.项目应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工。

       5.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以统计部门意见为准)。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封面目录及项目申请表。封面统一标明为“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申报方向、扶持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1-1),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篇幅字数原则上应不少于1万字。编写提纲如下:

       1.申报单位概况。项目企业设立情况、股权结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概况,主营业务情况,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现有生产、研发能力,近期财务状况,主要投资项目,未来发展战略等。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现有技术、装备等支持配套条件的落实情况,建设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阐述技改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

       3.项目实施条件。项目建设招投标方案,节能方案分析,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生态影响情况分析,安全生产、消防等措施方案等。

       4.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经济效益或效果分析:评价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包括产能规模、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行业影响分析:分析拟建项目对所在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带动效应。社会影响效果分析:阐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5.项目对企业的发展作用。包括项目的实施对企业发展在技术方面的积极作用、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情况,预期的经济效益等。

       6.风险因素。项目实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政策风险;技术升级改造的技术、人力支持等风险;技术改造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等。

       (三)附件:    

       1.由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2.由环保部门出具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股权投资和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3.由国土部门出具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土资源文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购买合同(协议)、土地拍卖过户手续、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股权投资和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4.由规划部门出具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说明及其他规划选址说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在表中说明类型,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即可。股权投资和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5.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真实性负责声明;

       8.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股权投资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9.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并填写借款明细表(见附件1-2,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10.项目建设合同(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及对应的发票、财政票据等合法凭证(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11.对购置的设备,提供购置设备清单(含计划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设备发票、支付凭证、设备照片、购置合同等,并填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1-3,事后奖补专题需提交,其他专题无需提交);

       12.项目投资已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证明材料,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1、206-2表)》。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8日-2020年1月31日

申报流程

       1.企业登陆“企管家”网站(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1),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2.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

       3.在部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市工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书面评审;

       4.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核定项目投入、利息支付及相关经济效益情况;委托受托管理机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股权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

       5. 市工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组织专家对事后奖补项目开展完工验收。

       6.市工信局根据验收、尽职调查等结果拟订资助计划报局务或党组会议审议;

       7.市工信局将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8.市工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

       9.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工信局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宇、袁家顺

       联系电话:2222129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滨海湾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便函〔2019〕22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扶持方向和支持方式

  (一)扶持方向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扶持淘汰类及落后产能企业(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按事后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三种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单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  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项目单位登陆“企管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企管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2020年2月14日(周五)前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宇、袁家顺

  联系电话:2222129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

http://www.gdhte.cn/a/zhengfuxiangmushenbao/2019/0711/17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