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量:297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24/2019-05-16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18年由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资助每家企业不低于5万元。

扶持领域

       小微工业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依法在东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行业类别为工业的企业。

       (二)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2018年度实现从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一)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申请表(附件1-1);

        (二)真实性承诺函(附件1-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8年度财务报表。


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16日

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引,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网上申报。在申报截止日前,全天24小时登录“智造东莞”网,提出补助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三)形式审查。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兑现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提交资料。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打印申报资料,盖章后,提交原件一式两份至市工信局。

       (五)资质审核。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属于2018年度实现从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奖励要求。

       (六)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七)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企业名单,在“智造东莞”网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工信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八)上报市政府审定。市工信局就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九)下达拨付。市工信局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并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财政厅备案。


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市中小企业局指导服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22221156,22220025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中小微

企业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682号)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

  对2018年由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资助每家企业不低于5万元。(详见附件1)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

  对2018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贷款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予以贴息补助。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2)

  (三)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专项。

  支持我市的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单位为提升示范平台技术服务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支持广东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企业购买为提升示范基地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购买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购置仪器设备金额的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统一通过“智造东莞”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受理。

  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19年5月16日。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服务科,22221156、22220025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四、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s://im.dg.gov.cn/732158786/0801/201904/5925bdb4efaf4026b7fcc9bb8593864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