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相关专题项目入库的通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专题)
发布时间:2018-10-15 浏览量:2809 收藏
本专题支持已完工并验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评审、事后奖补方式实施,财政后补助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金额的4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省财政将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项目建设。
申报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项目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
(三)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
(四)项目在2016年-2018年期间实施,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已完工,实施地在东莞市境内;
(五)2003年以来承担省经信委(含原省经贸委)技术创新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是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本专题。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封面目录及项目申请表。封面统一标明为“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书”,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2-1),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社会经济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对行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等五部分内容,篇幅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字。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应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对本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等四部分内容,篇幅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字。
(三)附件:
1.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2);
2.2017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及2018年上半年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现有知识产权清单(仅填写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标准清单;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项目需提供环评报告等;
6.项目承担单位对申报书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1.企业登陆“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1),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2.市经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
3.在部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市经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书面评审;
4.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核定项目投入及相关经济效益情况。
5. 市经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完工验收。
6.市经信局根据审计、验收等结果拟订资助计划报局务或党组会议审议;
7.市经信局将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8.市经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
9.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经信局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 系 人:刘宇、程奇敏
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42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相关专题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用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相关专题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专题
(一)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
省级财政资金按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三种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等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结合项目情况选择一个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支持企业技术中心
省财政将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申报指南。
二、 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项目单位登陆“智造东莞”网(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非“智造东莞”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书面申报资料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宇、程奇敏
联系电话:22221295、22222425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zwgk.dg.gov.cn/732158786/0801/201810/ed929edba9444b7d9a28f7b6a2c756e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