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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浏览量:195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19/2019-08-19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税收优惠

具体扶持方式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扶持领域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服务贸易类 

具体申报条件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是指在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职工人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企业应正确核算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企业总收入,并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申报材料

       (一)总目录;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三)

       (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上申报材 料提交扫描件,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五)经有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企业财 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 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上一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 的附表等)复印件

       (六)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 屋租赁合同); 

       (七)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证明材料:企业上一年 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以及离岸外包收入表;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作)合同(协议书) 等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 企业当年总收入 50%以上)的票据复印件;企业上一年度从 事离岸外包业务的外汇收入(占企业当年全部收入 35%以 上)的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票据复印件; 

       (八)企业员工花名册(须标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比例说明,上一年度 1 月份、 3 月份、9 月份、12 月份共 4 个月份的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 的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员工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 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大专以上学历员工的学历证书复 印件由企业造册留存备查; 

       (九)企业如通过国际资质认证,则提供证书复印件例如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认定证书、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 型集成认定证书、IT 服务管理认定证书、信息安全管理认定 证书、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定证书、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 书、人力资源能力认证证书等; 

       (十)企业如有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或具备技术能力的 相关证明材料,则提供材料复印件,例如具有代表性的省部 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合同、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知 识产权证书等复印件; 

       (十一)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诚信报告; 

       (十二)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17日

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填写。企业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审核并激活。注册成功的企业重新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按《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3)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页码,正反双面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黄芬玲 86334412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何启伦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通知原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9〕79号)文件精神,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做好我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于8月19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递交到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申报条件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是指在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职工人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企业应正确核算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企业总收入,并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和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填写。企业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审核并激活。注册成功的企业重新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按《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3)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页码,正反双面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各区科技部门审核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核查。

  (三)材料报送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于8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

 

  四、业务咨询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黄芬玲 86334412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何启伦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五、监督投诉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全程监督。对项目申报、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83993576,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

  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3.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陈荣,电话:83355498)

原文链接:

http://fskjj.foshan.gov.cn/2018/zt/xmsb/201907/t20190719_753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