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量:2435 收藏
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申报时间:3月14日-6月30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王江平副部长担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秘书处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局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濮剑鹏副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付京波主任担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区域赛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国内外行业协会、大企业,园区(中外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办,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实体经济和制造业,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承办,通过区域赛和专题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总决赛。 (二)参赛报名。 (三)对接服务报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参赛比选。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关于深圳市开展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4月9日-4月26日 资助金额:1000万 一、审批内容 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配套奖励。 二、奖励强度及方式 奖励强度:无数量限制。标准如下: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 1000 万元; (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每名 300 万元;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 奖每名 200 万元,二等奖前 3 名的每名 100 万元,二等奖非前 3 名的每名 60 万元; (四)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名 500 万元; (五)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 2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每名 100 万元; (六)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 3 名的每名 6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 3 名的每名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除(一)、(四)外,其他款中的每名特指单位。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审批 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申请配套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且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 (二)申报奖项应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 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 (三)申请单位近 5 年内未接受过刑事处罚,或未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近 3 年内未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 (四)申请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广东省科学技术 奖的,应分别申请;属于合作完成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应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