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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错过3000万资金,15个项目等你申报!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2442 收藏

深圳市



2019年深圳市组织申报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申报时间:3月29日-4月9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资金支持。


(二)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五)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六)在深圳市发改委不存在逾期未验收的已获资助项目。


二、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应限定于以下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5G移动通信、新型显示等领域。

  

(二)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机器人、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精密制造等领域。

  

(三)生物医药。重点支持精准医疗、医学工程、医药领域等领域。

  

(四)数字经济。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共性技术,包括视觉分析、声纹识别、语义分析等。

  

(五)新材料。重点支持微纳米材料与器件、柔性电子材料、3D打印材料、氢燃料电池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新型二维材料等。

  

(六)绿色低碳。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等。



2019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4月14日-5月15日

 

资助金额:100万



一、申报必要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1位及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签约建站,并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

  

(三)自身生产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四)自身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30人以上,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25%);

  

(五)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同期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双方合作领域属于我市支柱性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经费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建站单位,给予 50 万元—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具体分 A、B、C 三类给予资助。

  

(一)A 类:有 3 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 100 万元资助;

  

(二)B 类:有 2 位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 80 万元资助;

  

(三)C 类:有 1 位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 50 万元资助。


三、建站计划数量


2018年度建站数量不超过60家,将从申报单位中择优确定。



2019年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3月28日-4月12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项目的建设单位须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范围内;

  

(二)申请入库项目须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类、允许类的要求;

  

(三)申请入库项目的投资额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其中,储备和新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需具备符合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条件;

  

(四)申请入库的工业项目总投资额应在5亿元以上或单一年度投资额1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应在1亿元以上。

  

(五)其他说明。目前我局正在按程序开展《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拟将原“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或单一年度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入库门槛降低为“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或单一年度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为不影响后续工作进程,此次项目征集工作,暂按降低后门槛开展征集工作,最终审核入库标准将以修订后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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