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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量:31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1-30/2019-02-1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企业信息化建设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采取股权投资、贴息和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珠西各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一)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项目,由珠西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一事一议”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当地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韶关、江门、阳江、肇庆、云浮市可根据当地项目组织情况,支持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省财政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其中:投资额为3000万(含)—1亿元之间的,贴息1年;投资额为1(含)—5亿元之间的,贴息2年;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贴息3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动工后,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可申请首期贴息资金(不超过贴息资金总额的50%)。项目已建成投产或试产成功后,可申请第二期贴息资金(贴息资金总额的其余部分)。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由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省财政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具体奖补比例由各市视项目质量和资金安排分档确定。


       二、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具体扶持项目要求及标准如下: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具体由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组织实施。


       三、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依托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等机制,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围绕聚焦攻坚发展重点,争取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加快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及标准受制于人的困局。具体由省科技厅牵头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珠西各市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由珠西各市经信部门会财政部门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报当地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励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扶持领域

       项目需要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 计划(2018-2020 年)》(附件 2)明确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 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九大发展领域。项目企业须是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 5 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

       (一)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 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 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成套装备售价在 100 万元以上,单台装备售价在 50 万元以上,总成、
核心部件售价在 1 万元以上。
       (二)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投资额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50%。
       (三)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四)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属于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投资在 3 亿元以上(含 3 亿元)。
       (五)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在佛山市境内,申报项目应为 2014 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总投资在 800 万元以上,具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服务资质和能力。


申报时间

      2019年1月30号至2019年2月1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韵桦;固话:82340856;邮箱:553875827@qq.com

通知原文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征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摸清我市装备制造造业的项目情况,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储备,现决定开展项目征集工作,请企业填写附件3表格,并于2月18日前报送至我局。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联系人:邱韵桦;固话:82340856;邮箱:553875827@qq.com)

原文链接:

http://www.chancheng.gov.cn/chancheng/gggz/201901/b7f9cf6e00114d31aa824cafd482b2ee.shtml